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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勞動法規

LRC – 荷蘭勞動法規

LRC-NL-20.10
荷蘭勞動合同應記載哪些內容?

RD 答:

根據荷蘭民法典(經修訂),文章 7:655。
雇主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以下事項:

•工資

•小時

•職稱

•合同的開始和持續時間

•試用期的長短

•工作地點

•養老金福利和

•有關集體勞動協議的信息(如果有的話)。

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雇主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員工提供有關僱傭條款的額外信息,例如終止僱傭或工作不在固定地點時應遵循的程序。

LRC-NL-20.11
荷蘭勞動合同可以定期的嗎?期間多長?

RD 答:

是的。
雇主不得連續僱用同一名僱員超過 2 年的臨時合同。
在 2 年的臨時合同或提供第四份合同時,如果兩份合同之間至少有 6 個月的時間,則新合同必須是永久合同。
否則,它在法律上被視為連續幾天的 1 份合約。

LRC-NL-20.20
荷蘭僱用員工最低年齡的規定?

RD 答:

不受限制的最低就業年齡為 18 歲。
可以僱用 16 歲和 17 歲的人,但每週只能工作 8 小時,並且不能加班、夜間工作或從事危險職業。

LRC-NL-20.40
荷蘭僱用員工前背景調查的規定?

RD 答:

就業前藥物測試是非法的。

LRC-NL-20.50
荷蘭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簽訂競業條款有沒有效?

RD 答:

根據荷蘭民法典(經修訂),文章 7:653。
對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之後簽訂的所有合同,禁止競業禁止條款,除非合同明確規定了此類條款的必要性,以及雇主對該條款的需求如何超過對僱員的不利影響。
如果在 2015 年 1 月 1 日之前以書面形式簽訂,則競業禁止協議是有效的,並且不會過於嚴格地限制一個人找到新工作的能力。

LRC-NL-40.05
在荷蘭勞動法僱主不得對女性有性別歧視的規定為何?

RD 答:

根據工作條件法,1998 年,文章 4; 荷蘭民法典,文章7(英語)。
婦女不得因懷孕、相關休假期間或休完產假返回工作崗位後的前 6 週內被解僱。
解決與就業相關的健康和安全問題的《工作條件法》禁止性騷擾,並要求雇主制定政策來防止性騷擾。
雇主必須提供同工同酬。

LRC-NL-50.10
在荷蘭僱主可以蒐集或處理員工在互聯網上傳送的資料嗎?

RD 答:

根據 2016 年通用數據保護條例。
雇主只有在有合法依據的情況下才能監督僱員。
合法依據可包括防止員工不當行為、威懾犯罪以及確保遵守健康和安全程序。
必須事先通知員工,收集的任何數據必須僅用於實現其原始目的。

LRC-NL-60.10
荷蘭勞動法對工作小時的規定為何?

RD 答:

全職工作通常為每週 36 至 38 小時。
根據 1996 年《工作時間法》(修訂版),SS 5:2 – 5:8。
最長工作日為 12 小時,最長工作週為 60 小時。
在 4 週的時間段內,員工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不能超過 55 小時,在 16 週的時間段內,平均工作時間不能超過 48 小時。

LRC-NL-60.30
荷蘭對加班工時的規定為何?加班加成費率為何?

RD 答:

荷蘭法律沒有規定加班的國家標準。
保費率通常在僱傭合同或集體談判協議中確定。

LRC-NL-60.50
荷蘭工資習慣上有第13個獎金嗎?

RD 答:

荷蘭不要求雇主向僱員提供獎金,但習慣上在11月或12月給僱員一個月的額外工資(第13個月的獎金)。

LRC-NL-70.10
荷蘭員工正常的休假規定為何?

RD 答:

根據荷蘭民法典(經修訂),文章 7:634、7:638:最低工資和最低假期津貼法,1968 年(經修訂),第 1 條。 15(荷蘭語)。
員工每周可享受至少為其正常工作天數 4 倍的年假。
例如,每周全職工作 5 天的員工每年可獲得 20 天(4 週)的帶薪休假。
許多集體談判協議規定的休假津貼超過最低限度,通常為 25 天。
此外,員工每年可獲得相當於其年薪總額 8% 的假期津貼。
未使用的假期只能結轉 6 個月。

LRC-NL-70.20
荷蘭公假的規定為何?員工加班的費率多少?

RD 答:

荷蘭法律不要求雇主為工人提供國定假日或公共假期,或者如果他們在這些日子工作則向他們支付額外費用,因此雇主休假政策是通過集體談判協議或僱傭合同製定的。
荷蘭有 2 個國定假日:4 月 27 日國王誕辰和 5 月 5 日解放日,慶祝二戰結束。
通常遵守的公共假期包括:

  • 元旦
  • 耶穌受難日
  • 復活節星期一
  • 耶穌升天日(復活節後第 40 天)
  • 聖靈降臨節星期一(五旬節後的第二天,即復活節後的第七個星期日)
  • 12 月 25 日:聖誕節
  • 12 月 26 日(節禮日)
LRC-NL-70.30
荷蘭女性員工懷孕及生育假之規定為何?

RD 答:

根據 1995 年《工作時間法》(修訂版),文章 4:8(荷蘭語); 《工作與照料法》,2001 年(修訂版),文章3:8(荷蘭語)。
女性僱員有權享受至少 16 週的孕假和產假。
產假最多可以開始 6 週,並且應該不遲於嬰兒預產期前 4 週開始,並且即使分娩晚於預期,也可以在嬰兒出生後至少持續 10 週。
產假工資率是僱員最近賺取的工資的 100%,最高可達國家社會保障立法規定的每日工資的 100%。
雇主支付工資並由政府報銷。

LRC-NL-70.40
荷蘭男性員工之陪產假規定為何?

RD 答:

根據 2001 年《工作與護理法》(修訂版),文章4:2(荷蘭語);引入額外產假法案,2018 年(荷蘭語)。
妻子或伴侶分娩的僱員有權享受 6 週的無薪假,可在孩子出生後 6 個月內休完。
休無薪假的員工可以向就業保險局申請最高可達其工資 70% 的福利。

LRC-NL-70.50
荷蘭員工之病假規定為何?喪假之規定為何?事假之規定為何?

RD 答:

病假

根據荷蘭民法典(經修訂),文章 7:629。如果臨時或永久僱傭合同有效且工人生病,則提供最多 2 年的帶薪病假,至少為該僱員最後一次賺取的工資的 70%。

喪假

除非雇主的集體談判協議中另有規定,否則這是無償的, 當僱員必須長期照顧重病的孩子、伴侶或父母時,才會給予這種待遇。
員工必須提前 2 週申請休假,並且每年有權休假超過 12 週,最多可以休假一半的正常工作時間。

看護假

根據《工作與護理法》,員工每年可享受 10 天假期,最高可獲得工資的 70%,以照顧生病的孩子、伴侶或父母。
但是,雇主在集體談判協議下可能有不同的規定。

LRC-NL-70.60
荷蘭對員工之退休金與社會安全保險金之規定為何?

RD 答:

2022年荷蘭法定退休年齡為66歲零7個月。
2023 年,退休年齡將提高到 66 歲零 10 個月,2024 年和 2025 年將提高到 67 歲。
從 2026 年開始,只有在預期壽命繼續上升的情況下,它才會增加。
根據《一般老年養老金法》,達到退休年齡的荷蘭居民有資格開始領取基於淨最低工資和個人生活狀況的統一養老金福利。
僱員和雇主為社會保險制度繳費。

LRC-NL-70.70
荷蘭對員工之意外災害保險之規定為何?

RD 答:

雇主向工人賠償制度支付費用,該制度受《勞動能力法》規定的工作和收入管轄。
受傷工人有權享受長達 2 年的帶薪病假。
如果一名工人在 2 年後仍未康復,僱員福利計劃研究所將對該人進行檢查以確定其喪失工作能力的程度,該程度根據受傷對工人工資的影響程度來計算。

LRC-NL-80.05
荷蘭企業員工可以加入工會嗎?

RD 答:

根據《勞資委員會法》(經修訂),文章 2.
荷蘭在《集體勞動協議法》中承認工會,根據該法,工會有權與雇主協商工資、假期和其他僱傭條件。
擁有 50 名或更多員工(全職和兼職)的公司必須建立工作委員會,其中包括由員工選出的工人代表。
根據公司規模,勞資委員會最多可有 25 名成員。
在一家公司工作 3 個月後,員工將獲得投票權並成為工作委員會的候選人。

LRC-NL-80.06
荷蘭勞動爭議之處理方式為何?

RD 答:

勞資糾紛可以通過仲裁和法庭解決。
集體談判協議通常包括不涉及法院的爭端解決條款。

LRC-NL-90.10
荷蘭企業對工作場所的安全、健康之規定為何?

RD 答:

根據工作條件法,1998 年,文章 3.
雇主必須對安全問題進行風險評估,並與工作委員會或員工代表團協商,制定政策來處理髮現的任何危險。
雇主必須與經過認證的健康和安全提供商簽訂合同,以確保員工:

• 在生病時接受專家的監督和指導,

• 可以直接聯繫公司醫生,

• 有權要求另一位公司醫生提供第二意見,並且

• 對護理質量不滿意時可以提出投訴。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荷蘭的所有工作場所都必須禁煙。
擁有 25 名或更多員工的雇主必須任命至少一名員工(受過足夠的培訓並配備足夠的設備來預防和應對事故和緊急情況)作為安全官。

LRC-NL-100.10
在何種情況下, 荷蘭僱主可以解僱員工?

RD 答:

根據荷蘭民法典(經修訂),文章 7:667 – 7:670。
僱傭合同可以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在試用期內或出於各種其他原因終止,包括依法終止和因未能滿足僱傭條件而終止。
例如,員工未通過特定的就業測試或未在特定日期之前獲得所需的認證。

LRC-NL-100.11
荷蘭企業解僱員工需提前多久告知?要發多少資遣費?

RD 答:

定期合同(6 個月或更長時間)終止前 1 個月,雇主必須書面通知僱員是否延長僱傭協議。
如果雇主沒有通知僱員,則必須向僱員支付相當於通知期間本應支付的工資的金額,最多為一個月的工資。
如果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友好終止,則有 14 天的重新考慮期。
在這 14 天內,員工可以撤回對終止的同意,這將導致僱傭協議的繼續或重新開始談判以達成新的和解協議。
如果雇主發起終止僱傭協議且協議超過 24 個月,則僱員有權獲得“過渡津貼”。
支付的金額是就業頭 10 年每年就業月工資的三分之一,此後每年工作月工資的一半。
解僱津貼不能超過 75,000 歐元,除非員工的年薪超過此數額,在這種情況下,此較高數額算作最高數額。

LRC-NL-100.12
荷蘭企業解僱員工向主管機關申報之規定為何?

RD 答:

雇主在終止僱傭合同之前必須獲得公共就業服務處的許可,但在即決解僱或司法干預的情況下除外。

LRC-NL-100.20
在荷蘭合法大量解僱員工的規定為何?

RD 答:

根據 1976 年《集體裁員法》(修訂版),文章 1-4(荷蘭語)。
如果雇主出於經濟原因決定在 3 個月內解僱 20 名或更多員工,通常是因為公司重組、設施關閉或公司搬遷,則集體裁員的情況下,員工可能會被解僱。
在集體裁員的情況下,雇主必須通知就業服務處和工會,概述解僱的原因並確定受影響的員工。
通知期限可以在合同或集體勞動協議中規定;否則,所需期限為 1 至 4 個月,具體取決於員工為公司工作的時間長短。
在大規模裁員的情況下,雇主必鬚根據資歷來決定解僱哪些工人。

LRC-NL-100.30
荷蘭解僱員工必需支付員工的期限為何?

RD 答:

如果您無法一次性支付過渡期付款,您可以安排最多 6 個月的時間段內分期付款。
您必須在合同結束後 1 個月內支付未支付金額部分的法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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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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